中山市石岐苏华赞医院手机共享移动充电服务采购项目报价邀请

发布时间:2026-06-22

为提升患者、家属的服务体验,满足应急充电需求,同时进一步完善医院便民服务体系,近期我院采购  手机共享移动充电服务 ,诚邀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公司进行报价,有关事项公示如下:

一、采购项目名称: 手机共享移动充电服务 。

二、采购服务期: 3  年。

三、采购方式:收集报价资料后,按照相关采购办法及规定确定供应商,在医院官网进行公示。

四、项目服务需求:

1.投放区域:

(1)计划综合楼一楼收费处、1号楼一楼急诊科和2号楼一楼门诊部各投放1组,具体位置由医院指定。

(2)投放区域如有增减,中标单位需按照医院要求调整。点位变更、增减产生的包含但不限于设备拆装、运输成本等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,新增点位收费原则参照投标方案执行。

2.设备要求:

(1)投入运营的充电宝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制造标准和规范,通过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,具备产品合格证书和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。需提供盖章版佐证材料核验3C证书与设备型号一一对应。

(2)投入运营的充电宝设备必须具备过充保护、过压保护、短路保护等功能,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。运营商对设备定期安全检测频次不少于每年1次,并提交检测报告至医院备案。

(3)充电宝容量能满足常见电子设备充电需求,充电接口包含但不限于Type-C、苹果Lightning、Micro-USB等,适配市面上主流手机、平板等设备。

(4)充电设备外观整洁、无破损,具备清晰的使用说明和操作指引标识,方便用户快速上手使用。运营商处理破碎、污损等设备时限为5个工作日之内。

(5)运营商须为设备购买有效的第三方产品责任险,若因设备及自身经营原因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,均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。保单有效期需覆盖 3 年服务期,并提交保单复印件备案。

(6)租借页面不得出现任何与医疗、药品、保健品等相关的广告,不得出现虚假、欺诈、低俗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序良俗的广告内容。运营商对页面广告内容负全部审核责任,如因广告内容引发用户投诉或造成损失的,由运营商承担全部责任。医院每年对广告内容抽查,发现上述违规情况的予以处罚500元/次。

3.运营服务:

(1)供应商需安排专人每月至少1次对设备进行现场巡检、维护,确保设备正常运行,设备故障响应时间不超过2小时。

(2)供应商需提供24小时客户服务热线或在线客服服务,及时处理用户在使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,如充电异常、费用争议等。投诉办理事项为5个工作日之内。涉及费用争议的,由运营商全责承担,医院概不负责。

(3)收费标准合理透明,不高于中山区域市场的正常价格。

五、供应商资质要求

1.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,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(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)。

2.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,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。

3.供应商未被列入,失信被执行人、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、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。

六、本次采购供应商报价须知:

1.报价资料需要下列资料一式一份:

公司相关资质复印件(加盖公章)、单位业务授权书及个人有效身份证件、企业宣传彩页、服务报价单、业绩(提供合同复印件)、服务方案、租借方案(租金等)等资料。

以上资料装在一个档案袋密封,档案袋外请注明项目名称、报价单位名称、联系人和联系电话。所提交的报价资料一律不退还。

2.报名日期:2026年6月22日至2026年6月26日止(节假日除外)8:00-12:00和14:30-17:00。超过受理时间不接收报名。

3.递交方式:现场递交或密封邮寄,递交地点为中山市石岐街道基边后龙新街13号苏华赞医院莲冠门诊部三楼302室总务科。

4.项目联系人:叶先生、刘先生,电话:0760-23888956。

5.备注:发布采购信息后,因医院情况有变动,导致暂停或取消采购的,医院不承担报送资料公司的损失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、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,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,无围围标、串标行为(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)。
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中山市石岐苏华赞医院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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